离婚时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房屋的如何分割,产权证上有自己子女的名子,或有父母的名子。对此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第三人追加进来,而是: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不予审理,告之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此案中止审理,告之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另案的判决结果,进行房产分割
当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时
1、甲方和乙方结婚后,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这个具体可以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如果甲方是在和乙方结婚后才全款购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旦离婚,乙方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也出了资,那么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甲方。
2、甲方和乙方一起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算谁的
解答:算甲乙双方共有的。如果房子是甲方婚前贷款买,婚后加上了乙方的名字,那婚后房子增值和共同还贷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甲方、乙方婚后两人凑首付一起办理的贷款,自然也视作共同财产。
3、甲方的父母出资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甲乙双方的名字,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子完全归属于其一方,那么房子就属于甲乙双方共有。如果甲方的父母没有“借条”等证据,证明房子只属于甲方,那该房产就会被认定为赠与,归双方共有,即使离婚,甲方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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