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对于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组织听证,报批程序的时间无明确规定。所以关于上述公告后多久会拆迁,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依法必须是补偿安置落实以后才能征收拆迁。
能否起诉征地公告
司法实践主流观点是征地公告不可起诉,因为征地公告是对征收批准情况的程序性告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不可诉。但是征收单位没有依法作出征地公告时可以起诉违法征地。此外,如果没有批文直接通过公告征地的也可以起诉,这是因为公告行为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产生了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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