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流程:
1、互换双方签订房屋互换协议书。
2、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办理完税手续。
3、到房屋所在区财政局在区房管局交易大厅内设立的征税窗口缴纳契税。
4、互换双方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申报,如互换房屋不在同一个区的可到房产大厦二楼受理窗口直接申报。
5、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流转程序:区局受理的:申请——区局受理——区局审核——市局受理——市局初审——市局审核——市局制证——市局发证——市局归档。
市局受理的: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制证——发证——归档。
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方承担(互换的双方互为受让方)。2、交易手续费:住宅100元/套,非住宅1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由互换双方各承担一半。
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期限:区局受理的10个工作日,市局受理的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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