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妻子若无生育保险权益,可以采用其配偶的生育保险来报销相关费用,但需符合以下三个重要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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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女方必须已完成失业登记手续;
其次,男方的生育保险必须已经足额缴纳满1年之久,且在此期间不得出现断缴情况;
最后,夫妇二人需严格遵守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整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