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配偶是精神病患者通常可以提出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
一、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1、离婚协议没有达成;2、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3、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4、在国外登记结婚的。5、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二、哪些人员可以担任精神病患者监护人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精神病患者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人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患者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患者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结婚后夫妻双方的监护人是谁
在法律上只有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才有监护人。已经结婚的人如果是正常的就没有监护人了。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那么配偶是第一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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