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要通知抵押权人,同意之后可以进行转让。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一、土地抵押期限届满是否影响抵押权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土地抵押贷款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的担保协议。它是民事合同的一种类型,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必须登记,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②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④抵押物的基本情况。⑤抵押权担保范围。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约定事项。⑧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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