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至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给予妇女。两岁以下的儿童属于哺乳期。为了确保宝宝的成长和发育,他们一般应该和母亲一起生活。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况:
1、儿童不应与患有持续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的母亲生活在一起。
2、母亲有义务不抚养子女(指遗弃和虐待儿童),而父亲则要求子女与其生活在一起;
3、子女因其他原因不能与母亲同住(如母亲被判刑、受教育、残疾严重、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母亲的赌博、吸毒和性关系等不良行为等)。孩子们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4、父母双方都同意,2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
二、两岁以上的儿童优先抚养条件较好的父母。
对于两岁以上的儿童,父母双方都必须与他们生活在一起,除其他外,要考虑到他们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他们对子女的感情程度。但是,可优先考虑下列情况之一:
1、因其他原因被绝育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妇女;
2、儿童与他们一起生活更长时间,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它主要是指夫妻长期分居的情况;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又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是指对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
4、如果儿童遵循自己的生活方式,当另一方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时,则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因此与儿童一起生活是不适当的;
5、如果一方在离婚后难以再婚,可将其视为优先因素;
6、孩子们与(外)祖父母独自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孙女;
上述5-6不是抚养孩子的法定优先权。
三、如果10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与其父亲与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应考虑到该儿童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同意轮流抚养子女,这将以双方自愿的赡养协议为基础,或在法院的参与下进行。
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支持方承担子女抚养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仍负有同样的责任,在子女年满18岁之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仍负有同等的义务。
根据《关于抚养子女的意见》第7条,可以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
1、如果有固定收入,维护费一般按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支付。如果您支付超过2个子女抚养费,该比例可能会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维修费数额。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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