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婚前买房贷款,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如下:
1.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
2.婚前双方出资贷款购买,产权证登记一方的,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5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