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个案件的特性、类别以及标的金额等指标来决定律师费用的额度。没有涉及到财产权关系的诉讼代理的费用规定如下:
1、对于常见类型的案件,基础收费标准如下:民事案件收费为1500元人民币、行政案件收费为2000元人民币、刑事案件收费为3000元人民币、仲裁案件则按照收费标准收取3000元人民币;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案件,需要分别设定标准:
(1)相对较为简单的诉讼案件,可以适当降低基础收费标准,在前述基准收费标准的50%范围之内进行调整;
(2)对于重大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基础收费上限可在前述基础收费标准的三倍之内进行调整;
(3)针对疑难且复杂的案件,基础收费范围可在前述基本标准的五倍之内进行调整;
(4)若案件涉及到涉外因素(如争议标的物位于境外、合同签署地在外境或者合同履行地在海外,并且需要依照外国法律进行裁判处理),基础收费同样在此前述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上各类因素可以结合执行,但是实际收费金额不应超过上述设定标准的十倍。
3、关于简单、重大、及疑难复杂类别的案件的判定标准,将由各省市的律师协会依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的评审结果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为享有盛誉的“知名”律师,其代理费的具体标准可在此前述收费标准的十倍以内进行调整。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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