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银行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建议向相关部门递交暂停还款的请求,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然而请注意,不允许私自采取停止还款的行动,因为这将会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一旦购房者选择擅自中断贷款,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需承受违约之责,即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2)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由于购房者在停止贷款之后,银行会将其违约信息上报至征信中心,从而导致购房者的信用记录出现不良记录;
(3)有可能遭受到银行的法律诉讼,若购房者在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提起诉讼,购房者可能因此而面临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用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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