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存后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是否会自动消失
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如果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终止,但当事人需要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提存后的风险由谁承担
财产的所有权随提存被认定为转为债权人所有,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三、债权债务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债权债务提存的程序是: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时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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