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再负担。提存期间,标的物如果产生孽息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后,利息不再计算,债权数额确定。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一、关于法院提存程序是什么
(一)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二)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三)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民法典》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存在法律性质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提存和存出?
民法典中的提存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
三、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什么样的
提存条件如下: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效力如下:
1、自提存有效成立以来,债务人消除了债权人的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损坏、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有权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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