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狗狗未被绳索束缚并在车辆正常运行过程中遭受了碰撞时,狗主人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然而,若致害给狗狗的车辆行为正当、无任何违法违规现象,从责任归属分析,我们不得不说,狗主人显然没有尽到对宠物犬安全保障的义务,理应负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是,就社会伦理观点来看,司机也可以酌情给予狗主人一定程度的经济赔偿作为补偿。
2.假设狗狗未佩戴绳索,且肇事车辆又存在违法驾驶行为的话,双方均需为事故负责,具体谁担更多责任,则需要由交通警察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客观判定和调解处理。
如果事发时车辆正处于违规行驶状态,产生任何意外事故纠纷,无疑车辆需率先承担责任;倘若与之相撞的狗狗同样缺乏必要的牵引管制,那么狗主人与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就应当各自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及赔偿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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