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方医疗鉴定去哪里做
医疗鉴定机构一般为当地医院所在地的市区医学会或者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还可以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是哪些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将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分为两种情况: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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