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属于常见的逾期交付房产情形,购买者可适当给予开发商一些宽裕期限,待其自行处理后,再给予一定时间进行房屋验收。
然而,若属非正常性的逾期交付,购买者便有权发起维权行动。
其次,与开发商进行积极协商也是一种有效途径。
此外,消费者协会的投诉渠道也值得考虑。
同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问题亦是一个可行选择。
最后,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购买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