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侵占罪的诉讼事宜属于财产纠纷性质,依照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的大小,依据相应比例将其划分成若干阶段并按各阶段累加计算缴纳费用。
关于此类案件所产生的受理费用,要按照特定标准进行缴纳:
财产案件中,依据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的高低,要按照以下规定的比率划分为不同阶段,并按各个阶段累加计算缴纳的费用:
1.如果诉讼请求金额未超出1万元人民币,则每起案件需缴纳50元人民币的受理费用;
2.若诉讼请求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2.5%的比率进行缴纳;
3.若诉讼请求金额超出10万元但未达到20万元,则应按照2%的比率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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