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分割如下: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即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房子涨价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房子涨价离婚要按实际情况分割财产,具体如下: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个人财产分割;
2、房屋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不需要单独列出分割;
3、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夫妻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按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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