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样品买卖的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标的物的品质与货样相同是当事人关于标的物品质的约定,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的品质为买卖生效的。
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样品在订立合同时已存在。样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凭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证明,故如果缔约时,并无样品存在,则难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已就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
2、表明样品买卖之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仅有当事人向买受人提示样品的事实,但当事人却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则双方不能成立凭样品买卖。
3、当事人一方于缔约时(前)提示样品。多数学者认为,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于履行前向买受人提供样品的,不属于样品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五条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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