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退税条件是什么?
1、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
需要具备这条件是因为对货物的退税必须是在已征收过税务的货物上进行退还或免征,而对于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则是不能进行退税的。
2、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报关离境的
在国内销售的货物,是不予以货物退税的,对于货物是否报关离境的是判断货物属于退税范围的标准之一。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入口,对在国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因不属于报关离境货物的范围而不予以退税。
3、财务上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的货物若是不进行贸易销售的则不能退税,只有用于贸易性出口的货物,在财务上面进行销售处理,符合相关规定才可以退税。
4、企业的货物已收汇并经核销
外汇管理部门经过核销的货物,出口企业才能根据此办理退税。
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退个人所得税?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5、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一般纳税人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本身在企业所得税及相关税费政策上面就有优惠。各地税务机关可以分别根据本地的情况对小规模纳税人其他采取其他的税费减免政策,企业负责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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