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终止如何赔偿
若工伤认定工作遭遇搁置,赔偿事宜需依据具体情形予以确定。
若因工伤认定程序中出现瑕疵或过失导致认定被迫终止,受伤员工仍有资格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提出重新申请认定工伤,亦可选择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若因员工个人行为不满足工伤认定标准,例如刻意自我伤害或触犯刑法等,则员工将无法享受工伤赔偿权利。
在工伤认定工作受阻之后,员工应对详细缘由有所认知,并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工伤认定被错误终止,员工有权申请重新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工伤认定终止是因为员工存在上述情形,则员工不享有工伤赔偿的权益。
二、工伤认证后如何赔偿
在完成工伤认定之后,关于赔偿方面的具体流程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步,工伤职工将会有资格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以确保他们在遭受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且有效的医治。
接下来,在工伤职工因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原本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而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再者,根据工伤职工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他们还有可能额外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形式的经济补偿。
最后,倘若工伤事故不幸导致了人员伤亡,那么其近亲家属将有权领取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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