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
时间:2023-08-13 15:24:04 1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每月开始依法领取退休金,劳动合同会终止,而不是解除,用人单位此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等情形而终止的,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已超法定退休年龄,解雇判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网李迎春律师注:实践中很多法院以劳动者超过法定年龄为由认定已经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在被解聘时往往以双方不是而不支持经济补偿。本案的判决结果有一定示范作用,特案例存照。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63岁的夏吉祥被所在公司解聘,索要加班和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部门因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60岁,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夏吉祥无奈之下诉诸法律。近日,新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夏吉祥和其所在物流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据了解,这是《法》实施以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继续上班的劳动者,被法院认定为和用人单位之间成立劳动关系的成都第一案。

申请仲裁不予受理

2004年12月,59岁的夏吉祥到成都一物流公司上班,主要看守停车场,每月工资600元,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今年3月5日,夏吉祥收到物流公司的解聘书。夏称,自己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法定假日,单位也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夏提出,物流公司应当支付他3年来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

今年3月27日,夏向新津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新津县劳动仲裁委以其仲裁申请不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理》关于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规定,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决。

按照我国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职工自退休次月起开始领取退休金。有观点认为,由于退休员工享受了退休金,法律没有要求其承担劳动的社会义务,也就不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法庭判决经济赔偿

夏起诉到法院后,物流公司在法庭上称,夏吉祥和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关系,夏索要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的请求不能成立,并称夏是2006年1月1日才到该公司上班的。

日前,新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解除夏吉祥与物流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物流公司给付夏的法定日的工资报酬2000元、经济补偿2100元。

新津法院行政庭庭长蔡静莉说,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劳动权,并未禁止用人单位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工作,也没有禁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享有劳动权。夏吉祥现虽已63岁,但在物流公司工作期间与该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物流公司将夏解雇,就应支付其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新津法本报记者蔡小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退休 最新知识
针对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