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因代表行为越权订立的合同有没有效力。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的职权由法律和章程规定,对外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职能,因此,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所为的行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其行为后果理应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另外,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即使是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也将发生效力,因为善意相对人不应当知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超越权限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般是指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法人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的机关成员,他们同法定代表人一样对外实施职务行为。
一、签订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等。
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如核实对方的工作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向对方单位去电核实,不要有难为情或不近人情的疑虑。
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
4、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二、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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