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符合条件时可返还。法律规定,女方在离婚后返还彩礼的条件是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确未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女方都无需在离婚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结婚彩礼返还的范围是什么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办理过结婚证,离婚时不用退还聘金,因为返回彩礼的范围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有关,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夫妻俩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离婚时需要全额返还彩礼;办理结婚证之后,共同生活在1~2年之间的,请求返还彩礼的总额不能超过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