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会引发何种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有以下法律风险:
1.转让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2.转让股权存在权利负担;
3.股权转让后,公司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其他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变更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首先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特别约定,如果有:股权转让必须全体股东同意,或者内部股权转让也有优先购买权等特殊的约定,那还是要按照公司章程来。在这种公司章程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排除需要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原则上来说,内部股权转让,无需全体股东签字,只要有代表表决权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
三、股权转让需要所有的股东在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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