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说不上男方吃亏,也说不上是女方吃亏。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一般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证去男方民政局还是女方民政局
领结婚领结婚证去男方民政局还是女方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的具体方法如下: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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