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死刑执行变更的条件包括:
1、罪犯正在怀孕;
2、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3、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一、孕妇能执行死刑吗
不能执行死刑,按照刑法规定,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如果是在审理期间,发现是怀孕妇女的,不能判决死刑。所以,也就不存在执行死刑的问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囚怀孕了要怎样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三、执行死刑的时候发现怀孕如何处理的
按照《刑法》规定,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如果是在审理期间,发现是怀孕妇女的,不能判决死刑。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通常是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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