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的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一、房产继承过户的条件是:
1、继承必须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该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依法取得。
二、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
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此时要记得准备好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待资料审核后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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