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况堪称严肃严重之极。
要知道,收押于刑事拘留所,便意味着您可能牵涉到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从而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尤其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机制与手段日益精进的当下,一旦遭拘禁,若法院判决认定其构成罪行,必将会启动审判程序,坐实刑期也并非遥不可及之事。
通常而言,公安部门在实施拘留措施前,早已搜集到充足的证据材料,而在拘留后的侦查过程中,更有可能将您转为逮捕状态,并持续展开深入调查。
因此,倘若您不幸遭受刑事拘留,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态,务必尽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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