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非本地公司的合并
1
<2.公司股东会就合并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特别决议。,一般不需要政府部门批准
<4
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保存在公司内,供债权人查阅
(6)债权人的通知、公告和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在这种情况下,贸易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通知债权人王某,只在报纸上公告一次,是违法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可以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异议。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必须清偿到期债务,并对未到期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得合并。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合并。本案中,贸易公司欠王某的债务到期,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但贸易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故法院决定暂时中止贸易公司的合并,只有在付清欠王的债务后,合并程序才能恢复;转让资产、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或者设立新的公司章程等;公司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应当注销登记,存续的公司应当变更登记,新公司应当设立登记。
全文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