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资质初评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6-04 20:22:41 3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我司组织进行了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及“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realestate.gov.cn)”上进行公示。如对所公示的物业管理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07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传真:010-58933170

邮编:100835

附件: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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