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
①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
②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①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
②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
①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
②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
③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将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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