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另外,根据建设部发布的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商品房保修期限是多久
即使您掌握不了上述专业的验房方法,没关系,因为在您入住小区前,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前,为了减少将来自身的麻烦或纠纷,他们已代您对小区所有房子进行了质量验收,在此您不妨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另外,我还要提醒您别忘了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
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
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
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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