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地区房地产诉讼业务所涉及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因律所规模及律师个体素质差异存在多元化特征,部分律所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倾向于依照委托案件实施次数作为计价依据;另有部分律所以固定金额、时间单位(即每小时)或以案件实际标的额为依据,综合测算后确定最终收费成本。为确保您权益得到周到保障,请务必在正式委托律师之前先行预约深入磋商,明确具体收费模式并签署相应书面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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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