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村民,倘若未经当局批准或采用欺瞒之术获取批准而擅自占据了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坑塘,这无疑触犯了土地管理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请您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开举报。
假如有人擅自占用土地,且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也不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审批的,那么上级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勒令其立即交出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对违法者的肆意妄为给环境造成的破坏进行修复,恢复土地本来的面貌。
另外,对于那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土地用作其他用途,如建设用地的行为,管理部门有权限期要求其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新建的各类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恢复土地的原有状态。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已经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则需要没收违法者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修建的各类建筑物与附带设施,同时还可实施罚款等相应处罚措施;而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涉嫌侵犯国家财产权益的刑事罪名,必须严肃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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