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承担有以下情况。1、原告预付:民事诉讼中起诉费由原告预付;2、被告预交:被告提起反诉变成了反诉案的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3、败诉方承担: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4、胜诉方自愿承担;5、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
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计算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同时,诉讼终结时,所涉及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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