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分立的情形。
分立后的多个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合同承受,即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和企业合并,即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企业兼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兼并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产权问题,企业合并或企业产权交易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
2、劳动力问题,中国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的人员安置是最大的问题;
3、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增值;
4、合并中的政府行为;
5、隐性兼并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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