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和横过道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一,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这是行人“过马路”的一项基本规则。这里的“路口”一般是指十字路口,交叉路口等。十字路口是各种汽车,非汽车和行人交叉的地区,交通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容易发生堵塞和事故。为了保证路口的交通秩序,常设置交通信号灯以指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并且设有专供行人通过路口的人行横道。行人在路面上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些十字路口和道路没有设置人行横道,但设置了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这时,行人只能选择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不能为“图省事”,在没有设置人行横道的路面上通过。第二,行人通过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必须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人行横道划设在道路表面,行人通过路面上的人行横道时与车辆的相遇不可避免。因此,如果有信号灯指示车辆与行人的通行秩序,会增加通行安全。行人在走人行横道时,如果有信号灯,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过。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信号,绿灯是可以通行的信号,黄灯是红灯和绿灯交换时的警告信号,已经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必须迅速通行,还没有进入人行横道的人不能再进行了。第三,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十字路口或没有通过街道设施的道路时,确认安全后必须通过。由于道路状况不同,有些道路没有设置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行人通过这些道路时,必须自己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行人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行驶的情况,判断道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与自己的距离是否允许横过马路,要具有自我保护意识,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应遵守的规则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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