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民事诉讼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诉讼参与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的认可、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以及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这些内容都对民事诉讼程序产生了影响。
诉讼参与人提出的诉讼主张或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的认可。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
(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
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陈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并对案件的事实和争议发表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进行陈述,并可以提供书面的陈述、口头陈述和证人证言等形式的证据。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质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陈述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法院作出公正判决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应该认真准备,确保其陈述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当事人也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程序,共同维护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充分的权利进行陈述和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并对案件的事实和争议发表看法。当事人的陈述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法院作出公正判决的重要依据。同时,当事人也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程序,共同维护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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