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定性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干涉承包经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经营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经营权是什么
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有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则享有充分的、不可侵犯的经营权。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经营权: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二)特征不同:
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
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特征。
(三)享受权利不同:
所有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依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经营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依法的占有,使用,处分。
(四)持有人不同:
所有权:只能属于本人
经营权:一般情况下属于本人,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转移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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