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办理报销的方式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三十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都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伤保险是全额报销吗
工伤保险是否全额报销,要看情况: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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