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购房者可以通过访问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住建委”)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前往其办公地点进行详细的查证,以深入了解所购买房产的证件办理情况。其次,在发现存在证件办理不全的问题后,购房者应立即前往销售中心向开发商提出公开其“五证”的要求。如果开发商不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其相关证明文件,则购房者有权请求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最后,若开发商依然坚持不愿意归还购房款项,那么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购买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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