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屋期限不得超出90个自然日。若经书面催告后于90个自然日内卖方履行了义务,买方虽无法解除该合约,但有权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经书面催告后于90个自然日内卖方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者,买方则有权解除该合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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