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在提供劳务者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收到伤害,有权向接受劳务者要求赔偿。提供劳务者作为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形非常普遍,一般情况下,提供劳务者本人存在对自己安全注意不够的过错,应自负相应的民事责任。只要他们尽了一定的注意义务,即可认定提供劳务者没有过错。即使提供劳务者有轻微过失的,一般不作为减轻接受劳务者责任的依据。提供劳务者本人受了伤,如让其承担主要责任,就过分强调了过错责任原则而忽略了公平原则,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如下:
1、劳务者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到伤害,在提供劳务者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应该由雇主和劳务者协商,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收到伤害,有权向接受劳务者要求赔偿;
3、提供劳务者本人存在对自己安全注意不够的过错,应自负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使提供劳务者有轻微过失的,一般不作为减轻接受劳务者责任的依据;
4、如果劳务者尽了一定的注意义务,则可以认定劳务者没有过错,由雇主进行赔偿。赔偿包括医药费、交通费、住院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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