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规定, 如果商品房仅有土地使用证, 则无法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因此,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 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这些材料必须真实, 否则将无法完成房屋过户登记。
如果商品房,仅有土地使用证则无法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过 户 需 要 提 交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提供的信息,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以下证件资料: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而房屋过户和退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超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在办理退保时,投保人需要提供申请书、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投保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而对于房屋过户,卖方还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和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房屋过户和退保时,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房屋过户需要提交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卖方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和共有人到场签字等。而房屋过户和退保需要提交的材料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办理退保时,投保人需要提供申请书、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投保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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