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二、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条件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三、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材料具体有哪些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林权证
3.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4.路树补值计划
四、贵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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