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金可以退还。诚意金又称意向金,是买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表示有意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格支付方式达成协议,诚意金不具有担保性质。双方在后续协商中未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诚意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诚意金不退怎么处理
诚意金不退可以可以选择向消协或者工商局投诉,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购房诚意金是否能够退还需要看开发商约定的诚意金是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性质,如果是定金,在开发商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前提条件下,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但如果是订金的形式,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