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台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的原因:
1、根据我们的法律规定,居民的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享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只要我们拿着自己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的柜台,也是一样可以办理业务的;
3、在使用上和正式的身份证没有区别,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身份证,通常来说有效期都比较的短,一般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临时身份证,只有在有效期内,才拥有和正式身份证相同的法律效力。一旦临时身份证过了有效期,就失效了,失效状态的临时身份证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到银行去办理业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有《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国人民银行【2018】第10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总则第三条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商家拒绝接受现金支付,他就已经违反了此项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强调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除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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