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流程如下:
1、单位备齐材料。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南京人才落户的条件有哪些
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南京市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登记为家庭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本人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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