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交通事故起诉所需材料简明指南
1.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出了自己的姓名、性别、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外,有委托律师诉讼的,还要表明律师的身份信息以及所在的律所,便于区分。还要有对方即被告的相关信息,一般在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里面会有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跟着诉讼请求简单说是你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例如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XX元、误工费XX元、交通费XX元等费用,总共XX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然后是事实与理由,简述下在哪个地方哪个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哪里受伤了需要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谁负主要责任等等。
2.相关的身份证明:原告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职业资格证等证明身份,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可通过公安局今昔查询,有告被告公司的或者保险公司的可工商局登记信息等系统进行查询。
3.证据材料:需要提交证据材料,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治疗证明、用药清单、工资条、交通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原告的损失。
二、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进行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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