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意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关系工伤认定的规定,重点在于是否是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具体来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后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则应当属于工伤。但是需要注意,此处的死亡不能是自残、自杀或者因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
一、员工在公司宿舍死亡算工伤吗
员工在公司宿舍死亡不算工伤。一般来说员工在宿舍的时候已经是下班,并且是在休息时间,宿舍只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员工居住的地方,并不代表员工在宿舍里面进行工作。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
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的。
二、发生疾病抢救48小时不算工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应重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视同工伤”的规定,取消48个小时的时间规定。同时,在此条基础上增加:由医院出具死亡原因证明书,以便于法院审理此案的可操作性、公正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构成工伤的三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其中伤害是否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关键因素,而48小时认定是针对自身疾病的情形,而不是工作直接造成的。这条规定是对劳动者最大程度的保护。而乐山的这个案例中无法证明死者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所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严格规定来执行,如果可以证明他的死亡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造成的伤亡,就算超过48小时也应认定为工伤。目前的难点就在于怎么证明疾病突发是和工作有关,而且现在的法律法规没有“过劳死”必然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三、老师在家批改作业死亡算工伤吗
老师在家加班批改作业时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为了单位的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老师在家加班批改作业时死亡,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未经抢救死亡,视为工伤的关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而职工为了单位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其间突发疾病死亡,其权利更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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